引言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開辦法》規(guī)定以及《福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認真總結2018年度政務公開工作要點落實情況及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編制發(fā)布有關事項的通知》(榕政辦發(fā)〔2018〕19號)的要求,特向社會公布2018年度福州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本報告由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辦理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與附表共六個部分組成。本報告中所列數(shù)據(jù)的統(tǒng)計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本報告的電子版可在“福州市人民政府”網(wǎng)站的“政務信息公開專欄”下載。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福州市水利局辦公室聯(lián)系(地址:福州市倉山區(qū)南江濱西大道193號6座12層,郵編:350007;電話:83352640;傳真:83339396;電子郵箱:sljbgs69503 @163.com)?!?/span>
一、 概述
根據(jù)本單位工作實際,結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開辦法》規(guī)定以及《福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認真總結2018年度政務公開工作要點落實情況及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編制發(fā)布有關事項的通知》(榕政辦發(fā)〔2018〕19號)文件要求,我局對全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情況進行總結。
(一)2018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基本情況主要亮點和成效。2018年,我局按照市政府信息公開部署要求,結合水利工作實際,加強信息公開領導和隊伍建設 ,健全信息公開工作機制 ,完善制度,加強人員的培訓,深化信息公開的內容,規(guī)范信息公開的形式,推進權責清單調整和公開工作,做好我局網(wǎng)站信息公開專欄建設,發(fā)揮網(wǎng)站平臺的作用,拓展信息公開渠道,開展政策解讀,積極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規(guī)范依申請公開答復工作,回應社會關切,全面推進決策、執(zhí)行、管理、服務、結果公開,提升公開的透明度。重點領域公開方面。推進預決算公開。公開局本級以及局屬各單位2018年度部門預算、2017年度部門決算說明、局屬單位2017年度部門決算。推進重大建設項目批準和實施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公開福清在建風電項目水土保持監(jiān)督檢查、福清綜合治水項目、霍口水庫等各類水利項目信息。推進公共資源配置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公開2017年《福州市水資源公報》及《閩江下游福州段2018年度河道采砂計劃實施方案》等信息。推進社會公益事業(yè)建設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公開冬春水利建設項目、農(nóng)村飲水安全、小型農(nóng)田水利及維修養(yǎng)護項目等信息。
(二)政務公開工作部署和落實情況。一是調整充實政務工作領導小組,形成上下合力、齊抓共管的工作態(tài)勢。二是根據(jù)實際工作調整進一步完善公開目錄。落實公文定密管理制度,在擬制公文時由辦文處室提出公開意見,經(jīng)局保密工作小組審批確定。三是重大決策預公開。在擬出具規(guī)范性文件前,向社會公眾廣泛征集意見。四是做好政策解讀回應,積極回應媒體,通過參與“政風行風熱線”,為社會公眾答疑解惑,進一步宣傳水利工作。五是規(guī)范依申請公開工作。我局在水利局公開宣傳欄和門戶網(wǎng)站上公開聯(lián)系方式、設置鏈接,接受社會公眾的公開申請要求。六是加強公開平臺建設。做好水利信息門戶網(wǎng)、政務微博、微信公眾號的管理維護。由專人負責,嚴格把關審核發(fā)布內容,通過政府網(wǎng)站群運維監(jiān)測平臺進行監(jiān)管。
(三)公開制度建設情況。制定《福州市水利局2018年政務公開工作實施方案》,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審查機制,規(guī)范信息公開工作流程,嚴格依法審查擬公開的政府信息,做好信息發(fā)布工作。應予主動公開的公文和信息經(jīng)審核通過,在產(chǎn)生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發(fā)布于中國福州門戶網(wǎng)站相應版塊;申請在水利信息網(wǎng)、微博、移動客戶端上發(fā)布的信息與公文,必須填寫《信息發(fā)布申請表》,注明信息標題、生成處室等,經(jīng)辦公室審核、分管領導同意后由平臺管理人員統(tǒng)一發(fā)布。
(四)公開渠道建設和利用情況。我局對外公開主要渠道有福州水利信息網(wǎng)、“福州市人民政府”網(wǎng)站信息公開專欄、福州水利政務微博等電子政務媒介以及信息公開欄等公開方式。加強門戶網(wǎng)站建設管理。提高水利信息門戶網(wǎng)站管理服務水平。加強網(wǎng)站內容建設,共設12個專欄,涉及機構、動態(tài)、政策、黨建、防汛等多個方面,強化網(wǎng)站互動功能。共發(fā)布各類信息1146條次。同時鏈接至中國福州門戶網(wǎng)、福州氣象門戶網(wǎng)站、12345便民呼叫平臺、水利工程質量監(jiān)督平臺等多個平臺,方便群眾銜接使用。用好“兩微一端”新平臺。充分發(fā)揮新媒體平臺作用。充分發(fā)揮水利微博、防汛微信公眾號靈活便捷的優(yōu)勢,做好信息發(fā)布、政策解讀和辦事服務工作,進步增強公開實效,提升服務水平。加強新媒體平臺維護管理。由相關處室指定專人對微博與公眾號進行管理,保密審查的同時兼顧效率,做到發(fā)布快捷,回應快速。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數(shù)量
2018年度,我局共主動公開政府信息49條。截至2019年初,我局共向市檔案館報送政府公開信息955條,并全部在“中國福州”門戶網(wǎng)站信息公開專欄進行了公開(其中2003年度6條,2004年度9條,2005年度6條,2006年度5條,2007年度12條,2008年度16條,2009年度55條,2010年度100條,2011年度147條,2012年度164條,2013年度182條,2014年度71條,2015年度26條,2016年度51條,2017年度56條)。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主要類別
機構設置、主要職能、辦事程序2條,行政法規(guī)、規(guī)章和規(guī)范性文件6條,重大建設項目的批準和實施情況12條,財政預算決算3條,突發(fā)公共事件的應急預案預警信息及應對情況1條,工作動態(tài)20條,人事任免4條,應主動公開的其他信息1條。
(三)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形式
我局應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通過“福州市人民政府”網(wǎng)站信息公開專欄(http://www.fuzhou.gov.cn/)、福州市水利信息網(wǎng)(http://stevendewell.com/)等對外發(fā)布,同時所有公開的信息已送至市檔案館存檔,供社會公眾查閱。
(四)開展政策解讀工作情況,政策解讀數(shù)量
認真推進政策解讀工作。在水利信息網(wǎng)上對《農(nóng)田水利條例》、省委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在湖泊實施湖長制的實施意見》及《閩江下游福州段2018年度河道采砂計劃實施方案》進行了公開解讀。2018年政策解讀數(shù)量共計3條。局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參與福州廣播電臺“政風行風”熱線節(jié)目,為社會公眾在線、現(xiàn)場答疑解惑,對節(jié)目中收集的問題及時跟蹤反饋,進一步宣傳水利工作。
(五)回應社會關切情況
輿情回應方面。建立完善輿情回應快速反應制度和做好突發(fā)事件輿情回應工作。增強輿情風險防控意識,通過12345平臺及時回應群眾訴求,利用防汛微信公眾號和水利信息網(wǎng)發(fā)布風情雨情汛情及搶險救災情況,從源頭化解負面苗頭性輿情,做到及時預警、科學研判、妥善處置、有效回應。共計處置12345群眾訴求150余件,發(fā)布各類防汛信息130余條。
三、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辦理情況
(一)受理申請的數(shù)量,主要受理方式,數(shù)量居前的申請事項等
2018年度,我局受理依申請公開共3條;截止2019年度初,我局累計受理的依申請公開共39條(其中2011年度3條,2012年度3條,2013年度1條,2014年2條,2015年度17條,2016年度5條,2017年度5條,2018年度3條),主要的受理方式是網(wǎng)上申請,水資源公報類的申請件數(shù)量居前。
(二)對申請的辦理情況
2018年度共受理3件依申請公開件,已答復3件、待答復0件,已答復中“同意公開”的件數(shù)2件,“部分公開”的件數(shù)0件,“不予公開”的件數(shù)0件,“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機關政府信息”的件數(shù)1件。
(三)“不予公開”的政府信息涉及的主要內容及不予公開原因
四、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2018年度及歷年累計數(shù)量)
無?!?/font>
五、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困難
主動公開信息的形式還不夠豐富,主動公開的內容不夠全面,政策解讀類信息偏少。
(二)具體的解決辦法和改進措施
一、加大主動公開力度,二、加強政務公開培訓,三、加強政策解讀和主動發(fā)布機制建設。
六、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與附表
(一)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
無。
(二)附表
指 標 名 稱 |
單位 單位 |
2017年度 |
歷年累計 |
主動公開文件數(shù) |
條 |
49 |
955 |
其中:1.政府網(wǎng)站公開數(shù) |
條 |
49 |
955 |
2.政府公報公開數(shù) |
條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總數(shù) |
條 |
3 |
39 |
其中:1.當面申請數(shù) |
條 |
0 |
0 |
2.網(wǎng)絡申請數(shù) |
條 |
3 |
39 |
3.信函、傳真申請數(shù) |
條 |
0 |
0 |
對申請的答復總數(shù) |
條 |
3 |
39 |
其中:1.同意公開答復數(shù) |
條 |
2 |
23 |
2.同意部分公開答復數(shù) |
條 |
0 |
0 |
3.不予公開答復數(shù) |
條 |
0 |
5 |
4.其他類型答復數(shù) |
條 |
4 |
11 |
接受行政申訴、舉報數(shù) |
件 |
0 |
0 |
行政復議數(shù) |
件 |
0 |
0 |
行政訴訟數(shù) |
件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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